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和听证议题案由:
案由:白某某、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
议题: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否应对阿尔山市公安局提出检察意见:建议市公安局对白某某、徐某作出行政处罚。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6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1楼听证室
三、听证会要求
1.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2.参加听证人员需要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会场,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者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