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在兴安盟检察分院和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起抗诉;对死刑复核实行监督;对羁押和办案期限实行监督;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5、对于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7、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六个内设机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2 |
无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无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无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围绕办好“两件大事”,深化落实“六个工程”,聚焦阿尔山市“12135”旅游高质量发展思路,坚持用检察头脑、司法路径、法治力量,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见行见效、落地落实。
以点带面建立“结构化学习”矩阵,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主动学、网络媒体便捷学等学习模式。坚决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全面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全覆盖,与时俱进掌握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抓实学思践悟、警示教育、刚性约束,切实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打造北疆检察文化长廊,建设党性教育基地、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基地等场所,充分发挥“阿检之声”法治宣讲团品牌效应,利用“有温度、有深度”的法治课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普法释法亲和力与实用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做“活”检察文化正向引导,做“实”精神文明全面宣传,助推强化边境地区干部群众国(边)界意识和政策法规观念,在促进民族团结的同时,将法治的种子扎根边区群众心中。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294.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53万元,增长7.88%,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新考录两名公务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7.29万元,下降1.3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294.1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294.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29万元,下降1.32%,变动原因:我院秉持勒紧腰带过日子理念,节约开支。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不存在此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不存在此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294.1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94.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29万元,下降1.32%,变动原因:我院秉持勒紧腰带过日子理念,节约开支。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不存在此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不存在此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294.1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94.18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94.1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837.72万元,占 64.73%;
本年项目支出 456.46万元,占 35.2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294.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94.53万元,增长 7.88%,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新考录两名公务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3.03万元,增长6.86%,变动原因:我院上年度人员经费追加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294.18万元。与年初预算 1199.6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104.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9.35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27.61万元,支出决算64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上年度人员经费追加较多。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16.54万元,支出决算45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上年度新考录两名公务员。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98.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8.0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6.76万元,支出决算6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上年度人员经费追加较多。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3.38万元,支出决算3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上年度人员经费追加较多。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44.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4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2.57万元,支出决算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一名干警。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19万元,支出决算2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上年度人员经费追加较多。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7.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3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0.59万元,支出决算4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一名干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37.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5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78.5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56.4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7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资本性支出 7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70.65万元,支出决算 70.64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62.20万元,支出决算 62.1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8%;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8.45万元,支出决算 8.4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70.65万元,支出决算 70.65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购置成交价格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70.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19万元,占 88.04%;公务接待费支出 8.45万元,占 11.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1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7.19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19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0.68%,变动原因:本年度车辆使用公里数增加,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8.4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8.45万元,接待84 批次,192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接待公务活动的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我院不存在此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78.5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7万元,增长3.65%,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新增两名在编干警。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78.5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7万元,增长3.65%,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新增两名在编干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0.9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2.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2.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1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6.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3.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1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4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80 |
80 |
79.96 |
10 |
99.95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80 |
80 |
79.96 |
—— |
99.95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 |
12 |
台(套) |
10 |
8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8 |
|
2.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376.55 万元,执行数为37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细化、科目资金分配不准确,项目内调剂次数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前多与办案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分配资金,提升预算精确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65.00 |
78.53 |
78.53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65.00 |
78.53 |
78.53 |
——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目标2: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目标4:通过办案业务费得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目标5: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我院能够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实现了提高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8 |
28 |
次 |
10 |
10 |
|
相关会议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次 |
10 |
10 |
|
宣讲培训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3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信访举报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10 |
10 |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9 |
|
总分 |
100 |
99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候达 联系电话:0482-7121030-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八、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7).xlsx
二、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1).xlsx
七、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6).xlsx
六、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5).xlsx
九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8).xlsx
十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9).xlsx
三、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2).xlsx
十一、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10).xlsx
五、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4).xlsx
四、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3).xlsx
一、861500777--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