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在兴安盟检察分院和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起抗诉;对死刑复核实行监督;对羁押和办案期限实行监督;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5、对于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7、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六个内设机构。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我院在盟分院、市委正确领导下,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化司法公信力,加强刑执检察,强化诉讼监督。发挥监督主动性,开展“减、假、暂”专项活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民事检察工作,为我市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复工复产,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
坚持以理论为先导,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指南和首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讲好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故事,及时准确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报道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大会精神的政治热情和热烈反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履职办案中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意识形态风险意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在检察工作过程中注重服务各族群众,努力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我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1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件9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2人67件,经审查提起公诉39件47人,决定不起诉案件28件3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69.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05万元,增长15.15%,变动原因:由于工资调整,本年我院人员经费增长较多,各项社保支出也随之增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98万元,减少18.0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269.5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63.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8.98万元,减少18.09%,变动原因:2021年度我院申请追加35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6.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上年度结转结余6万元结转至本年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1,269.5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69.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2.98万元,减少17.70%,变动原因:2021年度我院申请追加35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00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上年度结转结余6万元在本年度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63.5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3.57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69.5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690.69万元,占54.40%;
本年项目支出578.89万元,占45.6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69.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05万元,增长15.15%,变动原因:由于工资调整,本年我院人员经费增长较多,各项社保支出也随之增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98万元,减少18.02%,变动原因:2021年度我院申请追加35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69.57万元。与年初预算1,096.5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111.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8.86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972.89 万元,支出决算 1111.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5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年中申请追加装备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86.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9.8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41.34 万元,支出决算4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5.74 万元,支出决算4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4.7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职业年金缴费下达金额较少,未能满足我院职业年金缴费数。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7.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9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20.45 万元,支出决算1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7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减少2位干警。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11.88 万元,支出决算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减少2位干警。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3.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7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44.23 万元,支出决算4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减少2位干警。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90.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52.94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78.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书记员工资保障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7.72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办公费、维修(护)费、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资本性支出23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3.18万元,支出决算4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73万元,支出决算34.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8.45万元,支出决算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3.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3万元,占80.43%;公务接待费支出8.45万元,占19.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57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上年度购置1台车辆,本年度未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0.77%,变动原因:上年度受疫情影响,车辆外出办案次数较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45万元,接待51批次,214人次,开支内容:接待调研、检查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此项预算。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无此项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动。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 0万元,无此项预算。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9 个,实施项目 9 个,完成项目 9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578.89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6.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572.8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52.9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53万元,增长减少20.36%,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减少2名干警。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5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96.26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62.82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37.18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9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57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经费”“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上年结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 9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78.8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经费”“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上年结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2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9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9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78.53 万元,执行数为 78.5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认真办理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并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改进本单位绩效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式等的思路。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65.00 | 78.53 | 78.53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65.00 | 78.53 | 78.53 | ——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目标2: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目标4:通过办案业务费得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目标5: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我院能够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实现了提高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8 | 28 | 次 | 10 | 10 | |
相关会议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次 | 10 | 10 | |
宣讲培训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3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信访举报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10 | 10 |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2“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4分。全年预算数为 8 万元,执行数为 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8 | 8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8 | 8 | 8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1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18 | 台(套) | 10 | 6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4 | |
3“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3.23 分。全年预算数为 196.54万元,执行数为 181.48万元,完成预算的 92.3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96.54 | 181.48 | 181.48 | 10 | 92.34 | 9.23 |
其中:财政拨款 | 196.54 | 181.48 | 181.48 | —— | 92.34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2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18 | 台(套) | 10 | 6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3.23 | |
4“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3.23 分。全年预算数为 168.33万元,执行数为 168.3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68.33 | 168.33 | 168.33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62.33 | 162.33 | 162.33 | ——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6 | 6 | 6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目标2: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目标4:通过办案业务费得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目标5: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我院能够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实现了提高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8 | 28 | 次 | 10 | 10 | |
相关会议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次 | 10 | 10 | |
宣讲培训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3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信访举报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10 | 10 |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5“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 分。全年预算数为 40万元,执行数为 4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40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40 | 40 | 4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2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18 | 台(套) | 10 | 6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9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部门整体绩效来看,我院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预算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1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全面掌握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以及实施效率,并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加强项目管理,减少不合理支出、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引导预算单位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自我评价,促使预算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帮助预算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达到促进预算单位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确保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2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基于我院的工作职能和任务,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是我院专项业务类经常性项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将预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规定用途、方向使用资金,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本单位制定了有关的管理制度、办法,如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等,项目资金审批及支付流程均由相应的经办人签字,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政府采购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2)购置设备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30台(套),实际完成18台(套),分值10,得分6。
2、质量指标
3)设备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设备故障率,目标值小于等于0%,实际完成0%,分值10,得分10。
5)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4、成本指标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
6)设备利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影响指标
7)设备使用年限,目标值大于等于6年,实际完成6年,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使用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9%,实际完成99%,分值20,得分2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切实落实上级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财政绩效评价监督,落实财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在兴安盟检察分院和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起抗诉;对死刑复核实行监督;对羁押和办案期限实行监督;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5、对于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7、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六个内设机构。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我院在盟分院、市委正确领导下,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化司法公信力,加强刑执检察,强化诉讼监督。发挥监督主动性,开展“减、假、暂”专项活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民事检察工作,为我市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复工复产,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
坚持以理论为先导,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指南和首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讲好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故事,及时准确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报道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大会精神的政治热情和热烈反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履职办案中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意识形态风险意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在检察工作过程中注重服务各族群众,努力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我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1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件9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2人67件,经审查提起公诉39件47人,决定不起诉案件28件3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69.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05万元,增长15.15%,变动原因:由于工资调整,本年我院人员经费增长较多,各项社保支出也随之增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98万元,减少18.0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269.5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63.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8.98万元,减少18.09%,变动原因:2021年度我院申请追加35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6.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上年度结转结余6万元结转至本年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1,269.5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69.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2.98万元,减少17.70%,变动原因:2021年度我院申请追加35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00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上年度结转结余6万元在本年度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63.5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3.57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69.5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690.69万元,占54.40%;
本年项目支出578.89万元,占45.6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69.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05万元,增长15.15%,变动原因:由于工资调整,本年我院人员经费增长较多,各项社保支出也随之增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98万元,减少18.02%,变动原因:2021年度我院申请追加35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69.57万元。与年初预算1,096.5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111.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8.86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972.89 万元,支出决算 1111.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5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年中申请追加装备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86.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9.8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41.34 万元,支出决算4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5.74 万元,支出决算4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4.7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职业年金缴费下达金额较少,未能满足我院职业年金缴费数。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7.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9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20.45 万元,支出决算1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7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减少2位干警。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无此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11.88 万元,支出决算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减少2位干警。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3.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7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44.23 万元,支出决算4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减少2位干警。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90.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52.94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78.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书记员工资保障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7.72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办公费、维修(护)费、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资本性支出23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3.18万元,支出决算4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73万元,支出决算34.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8.45万元,支出决算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3.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3万元,占80.43%;公务接待费支出8.45万元,占19.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57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上年度购置1台车辆,本年度未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0.77%,变动原因:上年度受疫情影响,车辆外出办案次数较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45万元,接待51批次,214人次,开支内容:接待调研、检查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此项预算。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无此项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动。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 0万元,无此项预算。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9 个,实施项目 9 个,完成项目 9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578.89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6.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572.8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52.9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53万元,增长减少20.36%,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减少2名干警。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5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96.26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62.82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37.18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9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57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经费”“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上年结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 9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78.8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经费”“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上年结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2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9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9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78.53 万元,执行数为 78.5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认真办理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并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改进本单位绩效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式等的思路。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65.00 | 78.53 | 78.53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65.00 | 78.53 | 78.53 | ——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目标2: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目标4:通过办案业务费得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目标5: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我院能够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实现了提高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8 | 28 | 次 | 10 | 10 | |
相关会议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次 | 10 | 10 | |
宣讲培训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3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信访举报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10 | 10 |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2“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4分。全年预算数为 8 万元,执行数为 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8 | 8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8 | 8 | 8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1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18 | 台(套) | 10 | 6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4 | |
3“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3.23 分。全年预算数为 196.54万元,执行数为 181.48万元,完成预算的 92.3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96.54 | 181.48 | 181.48 | 10 | 92.34 | 9.23 |
其中:财政拨款 | 196.54 | 181.48 | 181.48 | —— | 92.34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2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18 | 台(套) | 10 | 6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3.23 | |
4“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3.23 分。全年预算数为 168.33万元,执行数为 168.3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68.33 | 168.33 | 168.33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62.33 | 162.33 | 162.33 | ——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6 | 6 | 6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目标2: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目标4:通过办案业务费得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目标5: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我院能够认真办理自治区、分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实现了提高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8 | 28 | 次 | 10 | 10 | |
相关会议调研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次 | 10 | 10 | |
宣讲培训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3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信访举报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10 | 10 |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次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5“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 分。全年预算数为 40万元,执行数为 4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资金使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全方位根据要求购买,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40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40 | 40 | 4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2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18 | 台(套) | 10 | 6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 | 0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9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部门整体绩效来看,我院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预算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水平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1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全面掌握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以及实施效率,并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加强项目管理,减少不合理支出、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引导预算单位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自我评价,促使预算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帮助预算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达到促进预算单位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确保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我院能够坚持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2022全年增量资产数为18件。项目的实施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同时,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基于我院的工作职能和任务,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是我院专项业务类经常性项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将预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规定用途、方向使用资金,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本单位制定了有关的管理制度、办法,如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等,项目资金审批及支付流程均由相应的经办人签字,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政府采购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2)购置设备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30台(套),实际完成18台(套),分值10,得分6。
2、质量指标
3)设备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设备故障率,目标值小于等于0%,实际完成0%,分值10,得分10。
5)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4、成本指标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
6)设备利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影响指标
7)设备使用年限,目标值大于等于6年,实际完成6年,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使用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9%,实际完成99%,分值20,得分2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切实落实上级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财政绩效评价监督,落实财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候达 联系电话:0482-7121030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候达 联系电话:0482-7121030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